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45

45.他们还被问及,

45.他们还被问及,从他们的星球上看,我们这个世界的太阳是什么样子。他们说,它看上去很大,从那里看,比从其它星球看更大。他们又说,他们是根据其他灵人对太阳的概念知道这一点的。他们继续说,他们的气候温和,既不太热,也不太冷。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这是主的规定,以防止因他们的星球离太阳比其它星球更近而出现热量过剩的现象。热不是由于靠近太阳造成的,而是由于大气的厚度和密度造成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便在炎热气候下,高山上也很冷。热或温度也因太阳光线的入射角是直的还是倾斜的而各异,这一点从每个地区的冬夏两季明显看出来。这些就是我被允许所知关于水星灵和水星居民的事。

属天的奥秘 #2318

2318.“那两个天

2318.“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表示审判之前的察罚。这从前一章(2242节)那三个人,也就是耶和华所说的话和本章接下来的话,以及“晚上”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前一章,耶和华说“我现在要下去,察看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是否真的像那达到我这里的嚷叫声一样完结了;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18:20-21);如前所示(2242节),这些话表示审判之前的察罚。本章描述了察罚的行为本身,然后描述了审判,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晚上”表示察罚的时间,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2323节)。至于察罚的定义和它在审判之前到来的事实,可参看前文(2242节)。前一章论述了人类的败坏状态,以及主因那些虽行恶,但仍保留某种良善和真理的人而悲伤,并为他们求情。因此,本章继续论述对那些拥有某种良善和真理之人的拯救;这些人在本章由“罗得”来代表。同时,本章还论述了那些完全沉浸于邪恶和虚假之人的毁灭;这些人在此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

属天的奥秘 #2776

2776.“把他献为

2776.“把他献为燔祭”表示祂要将自己或这理性圣化为神性。这从“燔祭”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希伯来民族和犹太教会中,“燔祭”是他们最神圣的敬拜行为。有燔祭,也有祭物,至于这些代表什么,可参看前文(922, 923, 1823, 2180节)。他们的圣化是通过燔祭和祭物实现的,这就是为何此处“献为燔祭”表示圣化为神性,因为主将祂自己圣化为神性,也就是说,通过试探的争战和胜利将人性与神性合一(参看1663, 1690, 1691e, 1692, 1737, 1787, 1812, 1813, 1820节)。
如今大多数人以为,燔祭和祭物表示主的十字架受难,主通过十字架受难偿还了所有人的罪孽。他们甚至以为祂把这些罪孽都揽到自己身上,从而担当了它们。因此,那些相信的人就以这种方式称义和得救,只要他们认为,即便在临终前的最后一刻认为主为他们受难,不管他们整个一生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十字架受难其实是主所承受的最大程度的试探,祂通过这试探将祂的人性与神性,并神性与人性完全合一,从而荣耀了祂自己。这种合一本身就是那些拥有对主之信,也就是仁之信的人能够得救的手段。因为至高的神性本身无法再抵达人类那里,人类已经如此彻底地与爱的属天事物和信的属灵事物隔绝,甚至不再承认它们的存在,更不用说感知它们了。因此,为了至高的神性能降到处于这种状态的世人那里,主降世并在自己里面将人性与神性合一。这种合一只能通过最严厉的试探的争战和胜利,最后通过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实现。
这就是为何主以其神性人身或人性能光照人类心智,甚至光照那些与爱的属天事物相距甚远的人,只要他们拥有仁之信。因为在来世,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 1530, 2441, 2495节),一切天堂之光都来自祂。天堂之光具有这种性质:它在光照灵人和天使眼睛的同时,也光照他们的理解力。这种光照理解力的能力也是那光里面所固有的,所以在天上,任何人所拥有的内在之光,也就是理解力的量,与他所拥有的外在之光的量是一样的,或说他拥有的外在之光越多,他拥有的内在之光,或理解力就越多。这表明天堂之光如何不同于世界之光。正是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属灵人的眼睛和理解力;但除非主将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否则这是不可能发生的。若非主将它们合一,无论世人,还是天上的任何属灵天使,都将不再拥有任何理解力,或感知良善和真理的能力,因而不再拥有任何祝福和幸福,因此根本没有任何拯救。由此可见,除非主取得人身并荣耀它,否则人类无法得救。
谁都能由此判断出以下观念是否正确,即:人们只要出于某种内在情感认为主为他们受难,担当了他们的罪,就会得救,无论他们怎样生活。而事实上,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获得的天堂之光只能抵达那些过着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生活之人,或也可说,那些拥有良心的人那里。天堂之光能在其中进行运作的这个层面本身,或接受这光的器皿,就是信之良善,或仁爱,因而是良心。属灵人从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那里获得拯救(可参看1043, 2661, 2716, 27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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